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作项目展示。盐城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竞买人可通过下列方式参与竞价: 1、电脑登录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首页,点击“司法拍卖”进入“阿里拍卖司法”页面,点击“资产交易”(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入“阿里拍卖资产”页面,点击搜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可查找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拍品(操作步骤图示见附件); 2、手机淘宝用户打开“手机淘宝”APP,首页搜索“盐城资产”即可查找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拍品。 选择竞价标的,按照《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
受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1年1月13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对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处置实物资产(共19件)转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1年1月13日10时起至2021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一、竞买标的物: 一批五粮液、金饰品等物资(共19件)。
二、重大事项披露:本次拍卖的五粮液、金饰品等物资为国有资产处置,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以展示现状竞价转让。
三、标的物存放地: 盐城市人民南路3号检察院915#仓库。
四、起拍价:41640元,加价幅度:1000元整或整倍数。
五、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10000元。
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有实名账号的竞买人无需重新注册)。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 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252217331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3号)。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竞买人付清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具体签约时间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时间为准),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5楼539室)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项(扣除交易保证金后交易价款)汇入以下账户(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16050000000052433)。备注: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实物资产转让成交价款。
十、平台软件服务费:
1.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须在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竞价须知后附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如因竞买人不及时或未交纳平台软件服务费而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通过线上提示完成相关费用支付。
十一、竞价成功后,转让标的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事项。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需亲自实地看样,自行辨别真伪,转让方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向竞买人提供发票。在资产转让中如若涉及相关税费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3.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联系方式: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52217331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南路3号
联系方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981008
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539室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合同.doc |